法律问答

我有个朋友在投资公司贷款5万元,当时找我担保,我在担保书上签了名,朋友现在无力还款,投资公司现起诉我还款,在庭审中,我看到该公司并无贷款业务,我认为我的担保合同应属无效合同,是否正确。

2018-08-10 09:0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主合同无效的,作为担保合同的从合同同样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需视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您在网上咨询,律师是无法给您出具精确的法律意见,因为一审中原告出具了什么证据、您又出具了什么证据,这些影响官司成败的关键材料律师需要当面审查。
    建议您持案件材料向律师面询。 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原审法院向中院提交上诉状,要求二审。
  • 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差较大。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
    1、保证合同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2、抵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质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性;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 首先你要弄清被担保人是否存在新贷还旧贷的问题,以及你提供的担保是什么类型的担保。查清后,一般来说担保人当时所担保的都是连带责任,那么,在被担保人无能力还贷时,你有还贷的义务。
    等你向担保公司偿还后,可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
    若起诉借款人,也就是被担保人胜诉后,可申请执行,但你提到借款人现有房产已有抵押,那么,银行的抵押权是优先于你的债权的,所以即使拍卖该房产,所拍卖的价款也优先偿还银行的抵押,若有剩余,再偿还你的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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