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于1994年死于意外,当时我侄女两岁,我当时未婚,与父母共同照顾侄女,我婚后与父母一起生活。我父亲2010去世,父亲单位的公房过户到母亲名下,我与侄女、祖母放弃父亲遗产的继承权。父亲去世后,嫂子把侄女带走,我照顾母亲。2016年,母亲患乳腺癌晚期,我独自照顾母亲,母亲2018年1月去世。期间治疗费六万元及营养费三万元侄女未承担,如今侄女来要求继承母亲的房产,请问应该怎样分配

2019-05-28 19:39: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继承所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遗嘱继承所得的房产,且在遗嘱中确定只归丈夫的财产,为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对该房产没有处理权。《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继承的方式有两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遗产分配的规则: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 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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