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房屋能否要求收房?

房屋租赁
2023-07-07 13:4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约定租赁期限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收房的。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因此,不定期的租赁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收房,但基于公平原则,房东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为承租人搬离房屋寻找新住房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如出租人已经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承租人无故拒绝搬离,出租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承租人搬离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未定租赁期限可以随时收房。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可以根据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未定租赁期限能随时收房,但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未定租赁期限的合同,属于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