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出租人可以随时收回房屋的吗

房屋租赁
2022-12-03 10:3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如果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明确的期限的,则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随时收回房屋。但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如果合同租赁期限未到期的,则出租人一般无权提前收回房屋。但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有擅自转租等情形的,则出租人可以依法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其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未定租赁期限,房主有权随时收回房子,但应提前告知承租人。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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