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成立
2023-07-08 07: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流程是: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材料;
    4、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
    1、签署发起人协议;
    2、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
    3、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4、发起人支付股票出资;
    5、成立公司机关;
    6、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选举董事会、监事会、公司机关;
    7、办理设立登记。
    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具体如下:
    1、发起人确定公司名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如选择募集设立方式,发起人认购股份;
    3、制定公司章程;
    4、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5、由证券公司承销、同银行签订代收款协议;
    6、验资并召开设立大会。
    《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五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
    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五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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