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合同生效后,贷款人不付钱怎么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7-08 17: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借款合同到期,债务人不还款,债权人可以及时催告、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如果出借人不出钱则借款合同不会生效,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是在出借人出具借款时成立。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借款的具体金额,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还款的具体日期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生效了出借人不出钱,借款合同也就不会生效,合同自动取消。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分以下两种:
    1、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2、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自签订借款合同时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的生效时间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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