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受伤,到医院缝针。这份病历被公司的人拿走了。不能报工伤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7-09 09: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员工因公受伤而公司不给报,有以下四种方法:
    1、如果员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理赔并且已经准备好了相关材料,而公司不上报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支付;
    2、如果公司和员工达成医疗费用的协议,而公司又拒绝支付可以要求法院发出支付令;
    3、如果争议大,未达成协议,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4、如果员工对仲裁不服,可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公司给员工申请工伤赔偿流程: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员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纠纷赔偿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公司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相关材料。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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