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事假扣除当天的工资,扣除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9 17:0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当事人由于请事假,应扣除的工资是月工资除以
    21.75,乘以本月缺勤天数(扣减法);而本月应得工资是,月工资收入除以
    21.75,乘以本月出勤天数(累加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法律分析:须视具体情况而定。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 法律分析:劳动法没有规定请事假一天扣多少钱,一般请事假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的,但是不得额外扣除员工工资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专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属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