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朋友公司是房产开发商,要和我同学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是不是须要明确商品房的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2018-08-10 09:59: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一共有一下十二种:
    一、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处理方式: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当事人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处理方式: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约定以其为生效要件的,从其约定,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并接受的除外)。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处理方式: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处理方式: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四、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处理方式: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处理方式: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六、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处理方式: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七、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处理方式:买受人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八、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处理方式: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九、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处理方式: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十、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处理方式: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处理方式: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十二、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处理方式: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 买卖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首先看证件是否齐全。

    作为买方需要注意:
    1、审查卖方是否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这个可以通过到房管局查册解决,如果卖方有配偶,那么原则上要配偶一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2、审查房屋是否有被他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同样可以通过查册解决,查册上面会显示是否有其他权利人,如抵押权人,如果有,那么这样的房子不能买,或者让卖方处理完了再买;
    3、房子如果是干净的,那么就要注意交房时间,要约定明确的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4、明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条件,以及约定卖方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及违约责任。等等。

    作为卖方需要注意:最主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期限、付款方式,并且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最后,对于买卖双方,上面所提到的均需要关注,可以明确对方的责任,也可以避免自己违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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