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男女双方没结婚就一起出资买房,但是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现在我们分手了房子该怎么分?

同居
2023-07-10 02:4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是一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但在房产分割的份额上还会考虑双方贡献大小、结婚年限长短、双方过错问题等因素,不一定平均分。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
    (一)》第 29 条:当事人结婚前,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您好,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是一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但在房产分割的份额上还会考虑双方贡献大小、结婚年限长短、双方过错问题等因素,不一定平均分。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
    (一)》第 29 条:当事人结婚前,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如果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且房产证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双方共有,那么即使双方没有结婚,该房产的性质也是双方共有财产。双方分手后如果想分割房产,可以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按照按份共有的方式分割房产。
    分割的具体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可以将房产转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也可以一人转让其享有的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