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结婚后,房产证加上对方的名字,每份份额明确50%,房产证加上名字才6个月。房子属于一方婚前父母出资的全部财产。结婚已经18个月了。在这种情况下。现在离婚,加上名字的一方。你能分享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10 23:3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方是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的。对于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但要补偿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偿还的部分。法律规定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十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婚前房产可以通过约定或在房子证上加名字的方式转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而一方的个人房产,在婚后加上对方名字,则房产属于部分赠与对方,该房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法律分析: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并无区别。如果加上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是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