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外公是2016.10.1日去世的离休干部,家里有6姊妹,我妈是照顾生前的人,生前儿子那边都不愿意照顾老人的,现在去世了抚恤金可以我妈一个人拿吗?我妈不懂所以要我问问律师。

2019-05-29 12:40: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1981年6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印发革命工作人员牺牲、病故证明书(试样)的通知》(民[1981]优49号):“一次抚恤金发给家属的顺序:
    (一)有父母无配偶的,发给父母;
    (二)有配偶无父母的,发给配偶;
    (三)即有父母又有配偶的,发给谁,由其父母、配偶自行商定。商定不通的,一次抚恤金,半数发给父母,半数发给配偶。
    (四)没有父母、配偶的,按下顺序发给其他家属:
    (1)子女;
    (2)共同生活未满十六岁的弟妹;
    (3)扶养工作人员长大的其他家属。无上述亲属,不发”
  • 抚恤金有四种:因工伤残抚恤金、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革命军人伤残牺牲病故抚恤金和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金。你老公是离体干部,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病故发给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属于上述第四种抚恤金,这种抚恤金一般作为死者遗产进行分配,基它三种不得作为遗产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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