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婚后房地产证明书加上对方的名字,明确的份额为50%,房地产证明书加上名字只有6个月。房子是一方婚前父母出资的全额财产。结婚已经18个月了。在这种情况下。现在离婚,加上一方的名字。可以分割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11 05:54: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1、一般对于房产能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房产证添加上了名字后就拥有了一定的产权,但是还是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份额的具体比例。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3、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1、婚后加上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被加名字的一方有权在离婚时申请对房产进行分割。
    夫妻双方能够就房屋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按照协议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对房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对房屋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名下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3、婚前个人买房婚后个人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