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有如下几种形式:保证人、物保、财产性权利担保等。反担保要符合如下要件:
1、前提条件,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
2、主体条件,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
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
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