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婚前男方付首付,以女方名义买房,婚后共同偿还贷款,以后如果有财产分割问题,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11 22:0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分割: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买房一方付首付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是均等分配,但若一方存在过错的,可以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买房一方付首付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是均等分配,但若一方存在过错的,可以少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