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只有一年的居住登记才能在深圳办理居住证吗?

2023-07-12 14:5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深圳办居住证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申领人领取居住证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二条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二条
    下列申报义务人应当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搬离之日起七日内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一)不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
    (二)为员工提供宿舍的用人单位。
    房屋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居所的,非深户籍人员应当向房屋承租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居住登记信息,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承租人应当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搬离之日起三日内,向房屋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如实提供非深户籍人员的居住登记信息。
    第十三条
    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以外的申报义务人应当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之日起十五日内、搬离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居住登记信息。对居住时间不满十五日的非深户籍人员,可以不申报其居住登记信息。
  • 深圳居住证办理一般需要不到15日。申领人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领取居住证,公安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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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户口不需要办理居住证。拥有深圳户口表明已是深圳居民,居住证是针对深户人员的,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两大条件,即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12个月。
    其次,要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2年内累计满18个月。
    居住证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