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邻居擅自把自己家的入口门改成外开,物业反映要求改回内开没有解决办法!所以,我要起诉邻居!起诉书可以把物业当成第三方吗?

业主维权
2023-07-13 12:1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 入户门改外开向物业部门投诉,由物业公司履行管理职责,督促当事人整改。业主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入户门外开侵占公共空间,影响他人的通行,行为构成侵权,当事人逾期不改的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邻居私自改门除了物业外,也可以找城管、规划局等举报投诉,要求相关部门调解处理;或者收集相关证据资料,以相邻权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邻居排除妨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