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发生后,公司只支付生活费1000元,扣除五险一金,只剩下300元。以前工作的基本工资是2600元。公司合法吗?

工伤索赔
2023-07-13 23: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形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工伤保险待遇的许多项目,都是以工伤职工的本人工资为计算基数的。比如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法律分析:按照受伤之前的正常工资发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厂里上班受伤属于工伤,用人单位需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1、工伤认定申报期(大概一个月左右),单位可以视你为病假,发放病假工资
    2、认定期结束后,工伤基金告知单位你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是工伤的话,单位应该补发工资差额,不是的就给你发病假工资
    3、公司未做工伤申报的,员工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去做申报(要的材料和证据偏多,建议早日申报)
    4、如果是工伤的情况下,公司不给你发放足额工资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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