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国企职工,夫妻在相隔700公里外的两地工作生活。近日单位突然决定取消探亲假,理由是一天内能到达的都不算。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9-05-29 20:20: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 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无规定.这类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规章制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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