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三天合同做了两个月不想做,属于违约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14 05:2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签订合同后2天,如果没有对方违约的证据,可以反悔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了合同第二天不干了的行为算违约。签订合同后不想在该单位工作了,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不能直接不干了,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但是单位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不算违约。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签订的合同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都不愿履行合同,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权利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时开始计算。
    为避免纠纷,应及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协商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