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你关于员工辞退的问题。我们分公司的一名员工已经工作了四年。销售职位,由于不配合工作,部门负责人想辞退他,绩效得分D两次,他自己也不同意,如何降低赔偿风险,让员工主动离职。

无故辞退
2023-07-14 06:5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 辞退员工按以下情节进行赔偿:
    1、员工有过错被辞退的,单位无需赔偿;
    2、员工因无法胜任工作等原因而被辞退,如果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的,无需赔偿,否则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3、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则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予赔偿。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以销售业绩不达标而辞退劳动者的,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属于一种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辞退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