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什么我被别人殴打报警,为什么案件的收据上写着殴打别人的案子,请问是这样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14 07: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对他人进行殴打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打人造成受害人出现人身损害的,就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如果伤情比较重的,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当事人不承认打人的,只在有打人的事实存在,经过调查取得证据的,就算不承认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特别轻微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法律分析:被他人殴打,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且鉴定为轻微伤,还不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