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以前在我们当地买过房子,但是我们还没有交房。我们能退吗?而且现在差价很大,可以退

房屋买卖
2023-07-14 09:0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能否退房取决于是否出现了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而不是有没有交付全部或部分房款。购房者购买的房屋如果符合退房条件,是可以跟开发商协商处理的。
    双方就退房违约金等事宜达成一致的退房协议,约定好协议后,购房者向开发商提交退房申请书等待退房即可。
    开发商按照双方退房协议约定的时间向购房者返还已支付的房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法律分析:下列条件下,可以退房:
    1、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成就;
    2、对方迟延交付房屋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3、出现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无法交付;
    4、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不能交付;
    5、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居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购房者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退房: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进行退房;
    4、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承租人既不支付租金,又不腾退房屋的,出租人不仅可以承租人支付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还可以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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