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但是举行了婚礼,然后不想过孩子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7-14 15: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所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孩子的父母都有义务抚养孩子。对与非婚生的子女,证明孩子的母亲的方式就是出生证。
    父亲有异议的,且不承认孩子的,可以提出DNA鉴定。根据DNA鉴定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有孩子没有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婚姻以登记为准,未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建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