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不配合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怎么办?

2023-07-14 22:0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
  • 法律分析:孩子出生证明不可以随便给人。《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从2014年1月1日起,中国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2014年1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通知要求,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法律分析:要求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如果男方不配合 超过一个月未办理,需提供“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及未办理出生证的“情况说明”。超过一年未办理,需提供该新生儿与母亲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及“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方可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或亲属等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