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新房装修半年不到,楼下业主家漏水,怀疑是我们家水管漏水,经物业协调让我把厨房全拆、客厅瓷砖撬开来找漏水原因,经过20多天的查找检查,可以确定不是我们家的原因导致楼下浸水当初和物业的协议是如果是我家的原因导致的,所有损失我自己承担,如果不是那物业方面要给我复原因为这事,心里特别堵,新房刚装修好就被拆,这些天吃饭一直叫外卖,工作影响很大(整个月只上几天班),哎……请问,物业把房子复原了,我还可以要求他们赔偿什么损失?谢谢……

2019-05-30 07:56: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这个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房屋共有部分损害到部分业主权益的问题,房屋漏水的原因可能有三:
    1、由于开发商在建设该房屋时没作好防水处理,属于建筑物本身的质量问题;2,可能是顶楼业主在给房屋装修的时候,因装修行为所导致;
    3、其他的原因。当然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要通过鉴定。经过鉴定,如果是房屋本身质量问题,可以找开发商维护,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是装修所导致的,业主可直接找装修公司的人进行维修,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是其他的原因所导致,物业公司应当负责维修,但维修的费用可以从业主所缴纳的维修基金里出。如果业主不维修,有关业主可以自行请施工队维修,费用可以从物业收取的维修基金中支付,当然要做好证据的保留的工作,比如维修所开支的各项开支票据。自己请施工队维修时,最好有其他与此事无关的业主做证或请湖南省公共频道的非常帮助的媒体暴光并作证。
  • 补偿协议书

    甲方: XXX小区 88单元 88室

    乙方: 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XX 小区 88单元 88室业户,曾因房屋质量问题得到过开发商进 行的一次性赔偿,赔偿费用已作为支付该户物业管理费使用。

    2011年,区域内因客观情况导致该户地下室泡水,部分财产受 到损失, 因当年物业管理费属赔偿支付, 未按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进 行操作赠送家财险, 所受损失业户自行承担, 该户业主认为不合情理, 不能接受并要求给予赔偿。

    在与该业户进行过 2次沟通后,客服中心将具体情况反馈至公 司,从关怀客户角度出发, 公司考虑到业户受到了实际损失,经过再 三斟酌,决定为其减免 1年物业管理费,作为一次性补偿,共计:人 民币 4542 元(大写:肆仟伍佰肆拾贰元) 。

    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识, 就之前存有涉及责任和赔偿等遗留 问题的相关事项, 今后双方均不得再提及和追究, 现一次性了结完毕。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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