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拼多多的售假,我的几个朋友的一个店铺跟我的店铺关联了我们为了打快递电子面单方便,于是他的店铺被查,拼多多居然要用假一赔十来罚款,并且我们快递打单关联在一起的店铺都要给他的店铺进行一个赔付资金,并声称赔付消费者。于是我朋友就说他的那个链接总共就220成交记录都是刷单的,并且只卖出去了一件,那么可想而知那售出去的一件肯定是拼多多公司买的。我现在是被关联的受害者,我咨询过拼多多专员确一直是复制规则来回复我,现在我们的资金都被限制了。我想问一下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消费者维权
2019-05-30 08:15: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额度为一万元到二十万元之间。
    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