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下,我是湖北人,公司是张家港的,在国外有公司,我签合同是一年,可不到一年公司就压缩人了,我问公司要赔偿金,公司答应给,就是要我们过去拿,这么远不是为难人吗。还不知道赔多少,问那边的人也不说,跑来跑去的费用都会不少。请问有什么办法不过去可以拿到钱

2019-05-30 09:36: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公司破产清算对员工有补偿,主要是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其它涉及拖欠劳动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应予兑现及补缴,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主。 公司破产清算以兑现拖欠劳动者工资和补缴社保保险费为第一顺序、第二顺序为清偿债务、第三顺序为清偿银行贷款。
    可由出资方自行组建清算组,清算终结后公告并依法程序注销公司;涉及纠纷的,由属地管辖法院介入组织清算。
  •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要斟酌的是你的情况是否属于\"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如否,你可直接向公司索取,如遭拒,可向南山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会为你先做调解,调解不成的,你可以在被辞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