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根据新婚姻法,婚后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车辆,以子女名义登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怎样才能只算子女的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16 16:0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车辆,仅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若是婚前购买的,视为其对其子女的赠与,该车辆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婚后购买的,若没有明确表示仅赠与其子女一方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均等分割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的,没有其他约定的,原则上是要将父母的出资认定为是对夫妻两人的赠与,也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另外约定的,可以约定是夫妻双方与父母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父母也可以说明该项出资仅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笔款项则属于其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婚后用父母的名义买车的,需要看具体出资情况来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一方的个人财产购买的,算个人财产,那么另一方是没有分割的权利的。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车子算作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另一方是有分割的权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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