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对方晚上两点钟暗打伤了,现在在医院住院,费用都是他家人付的,打伤眼睛职液,眼睛内测的鼻梁骨折,我出院后该怎么处理

其它
2019-05-30 11:47: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故意打人致伤应当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一般伤害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 若未成年人将他人打伤,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以上的,具体要根据该未成年人的年龄,确定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若该未成年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