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姐姐在市里买了房子,妹妹的户口能不能迁入?

2023-07-19 19: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有亲缘关系,可以迁入户口。
    迁户口需在入地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准迁证》、《户口迁出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学生户口迁移需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以及《退学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
    1、城市居民将原有房屋出售,在同一城市亲友处寄住或租房借房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到本人单位集体户上或亲友处,凭房屋买卖契约、亲友同意落户证明办理。
    2、对城市居民买卖房屋,凡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符合户口准入条件的,可以迁入户口。按规定可见,原则上你作为出售方有义务迁出户口,迁出后你可以找亲友挂靠或加入单位集体户口皆可。
    但规定并非法律,无法强制出售方迁出,还是要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协商获得公识,并在合同条款里加以注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你想要迁到你妹妹房子的户口是可以的,只要你妹妹同意就行,但是有部分的一线城市是不可以的,因为一线城市有房产的限购政策,所以说一线城市是不可以的,还要遵循当地的政策法规,普通的省会城市和地级市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将来国家会逐步放开省会城市的落户限制,因为省会城市都没有什么人了,不这么放开就没有人口流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