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要求我每天不安排工作到单位是合理的吗?

讨薪
2023-07-19 23: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工作安排不合理属于劳动争议,一般来说,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 公司不向劳动者安排工作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若是不为劳动者安排工作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履行合同义务。若是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一、严格说,不安排员工休息(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是违法的,你如果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会得到支持。
    二、既然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了加班工资(公休时间的双倍工资),你再主张调休显然不合情理,用人单位不应承担双重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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