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机动车被撞,对方全责,但车子变成了事故车,能否要求赔偿车损130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0 04: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求的赔偿有:
    1、维修被损坏的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若有人员伤亡的还可以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
    但是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机动车违章停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车辆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当事人可以向撞车者申请以上赔偿,如果只是涉及到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可以由交强险对被撞测量进行赔偿,另外如果对方负全责但又不愿付修理费,那么当事人可以自行垫付相关费用,然后在向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维修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营运车辆,应当赔偿停运期间的损失,非营运车辆,应赔付车辆不能使用期间的合理交通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对方车辆应当先行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对于只有财产损失的,对方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不超过2000元的财产损失;不足赔付的,由商业险赔付。


  • 车辆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以及必要的交通费等。
    根据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扩展资料: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
    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
    绍兴仲裁委——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