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单招生,属于假期工人,签合同也没说提前一个月离职报告,我今年在KTV工作,必须离开回家,说回家没有工资,但我的试用期已经过去了,只有13天左右,签合同说不到三个月每天50元,这种情况可以得到工资吗?

讨薪
2023-07-20 09:3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试用期工资应当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来按月结算。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法律分析:
    1、没签订劳动合同,只是有无试用期不明确;但即使有试用期,也应当发放工资。
    2、在辞职时间上有些问题,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
    3、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投诉,主张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