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工地有没有高温补贴?

工伤索赔
2023-07-20 11:2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高温补贴由用人单位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 高温补贴计入职工薪酬科目机关单位,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 机关单位里的高温补贴要计入职工薪酬这一科目。如果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其工资总额。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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