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要带什么?

起诉离婚
2023-07-21 05:46: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东西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身份证件;
    2、子女出生证;
    3、财产权属证、财产约定协议、债务清单等;
    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证明;
    3、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同时向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即可,符合条件的就给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法律分析: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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