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的孩子没有抚养,怎么办,可以送福利院吗?

子女抚养
2023-07-21 13:01: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把小孩送福利院的情形: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根据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
    2、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
    3、生父母确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作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法律分析:父母无抚养能力孩子有以下方法:
    1、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
  • 法律分析:没能力抚养孩子不可以送福利院。对于直接抚养子女但却有困难不能抚养的情况来说,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在另一方也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亲戚收容领养,或请求政府代为收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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