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要求工作日晚上5:30到9:00加班处理信息,但不是三个半小时不间断处理。累计时长平均每天1.5小时加班10天左右。公司不给加班费,说是绩效,但和我的加班费不成比例。我申请了很多次,都没有给钱。最后我说可以安排休息。我知道工作日不能安排休息,所以我想问一下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讨薪
2023-07-22 06:5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公司强制加班,员工可以申请加班费或是补休。如果公司不给加班费或是补休,你可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反映不合理加班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处理如下:
    (1)可以要求单位给予加班费,因此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加班有哪些法律规定
    1、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 公司每天都让加班可以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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