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张别人欠我的钱是14o0元,要了好几年才能拿到。借款是2o15年打的,还款期是8月15日前还的,但一直没有。

债务追讨
2023-07-22 08:5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款纠纷,诉讼时效至关重要,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
  • 欠钱不还,只要已经到了约定的还款期,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订立借款合同时,约定了还款时间的,还款期满后债务人拒绝返还本金的,债权人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随时索要本金,只是需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也就是至少要提醒债务人还款一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法律分析:针对欠款,双方协商,协商不好,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还回。未约定还款期限,一直有催促还款而没有偿还的,可以起诉,但是要确保诉讼时效未经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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