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知道对于贷款没有还清的房子可以加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3-07-22 14: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有贷款的房子能加名字吗
    1、有贷款的房子一般不能加名字。银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变更所有人。因为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增加了名字,相当于改变了借款人,债权债务关系也就因此发生了改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房本上加名字需要什么条件
    1、必须是有房产证的;
    2、房产证的产权人是同意加名字的;
    3、办理房产证加名字的时候需要双方都到场;
    4、房子是没有抵押,贷款和查封等情况的。
    注意办理房产证加名字是需要交一定的手续费用的,而且每个人的情况是不同的,所以办理流程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有需要,具体的细节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一下。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姓名。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法律分析:法律并没明确贷款没还完的房子是否可以加名字。但是在实践中,贷款没还完的房子一般是不可以加名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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