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重新鉴定?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3 04:2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流程:
    1、当事人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认定的书面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认定书,分别送达事故当事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
    3、原责任认定部门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二条第
    二、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申请,并提供证据证明原鉴定结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批准重新检验、鉴定: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不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三)有证据证明鉴定结论存在错误的。
    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结论以重新检验、鉴定结论为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二条第
    二、三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申请,并提供证据证明原鉴定结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批准重新检验、鉴定: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不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三)有证据证明鉴定结论存在错误的。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结论以重新检验、鉴定结论为准。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重新做,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