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合同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建筑工程的施工时间、示意图、施工地点、施工人数以及工程质量等
3、所需费用的给付情况和劳务费给付情况等
4、约定违约责任
5、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所作的其他约定
6、双方亲笔签名,写明签订合同的日期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