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咨询下,住房公积金能否异地提取

社会保险
2023-07-23 23: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户口不在本市,如果离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
    提取流程: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
    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 提取公积金的话,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条件如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大厅,或购买房屋所在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的柜台,申请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即可。

    1、异地买房的职工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支票。

    2、异地买房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单位提供有关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并且将这些材料加盖预留印鉴;工作人员审核申请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职工办理提取公积金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还给职工确认,然后将受理回执中的张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转入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户口不在本市,如果离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相关说明: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
    2、转入地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转入地中心会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与转入资金进行核对。
    3、核对一致的,转入地中心通过电话、短信或柜面联系职工确认后,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通知职工入账情况,并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记账保存。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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