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乙方在房屋租赁期间可以转让吗?

房屋租赁
2023-07-24 07:3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能转让,但是房屋出租人在转让时要及时通知承租人房屋转让的事实,承租人在同等她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没有告知就将房屋进行转让的,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不受影响,并且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可以转让。房屋租赁权的转让,就是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继续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7条第1款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据此规定承租权是可以转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可以经过出租方同意之后进行转让,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转让,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