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咨询留置物所有人的权利

业主维权
2023-07-24 17: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留置权人的法律权利有:
    1、留置物占有权:是其对该物依合同产生的占有权的继续。
    2、留置物孳息收取权:留置权人在其占有留置物的期间,对于留置物的孳息应有收取的权利。
    3、留置物变价权:留置权的第二次效力。
    4、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是担保物权的共同基本权利。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一、留置物的所有权等原有权利。在原有权限范围内,留置物所有人仍可以对留置物进行相应的处分。
    二、留置物孳息和收益的所有权。
    三、损害赔偿请求权。
    四、留置物返还请求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一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留置权人的权利为:
    1、留置标的物;
    2、收取留置物的孳息;
    3、请求偿还费用;
    4、就留置物优先受偿。
    留置权人的义务为:
    1、保管留置物。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
    2、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返还留置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一条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