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做了三年情人,现在分手了男方要回之前给我花的钱、包括给我的、共五万、我该怎么办?

2019-05-31 14:07: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手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所以大多数情况下,这种行为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分手时一方索要分手费合理吗?但是对于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上文提到,如果长期同居对共同财产但是要分割,如果没有形成同居关系,单纯的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因为我国婚姻法提倡婚姻、恋爱是自由的。所以分手时一方提出的分手费是不合理的。
  • 想要那回钱,必须一定要理解对方现在的经济情况,和对方欠钱的证据。
  • 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问题,以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为例,《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