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们您们好我是受害人家属我姐被打后现有一下伤情1.左尺骨中段骨折2.右腓骨远端骨折3.多处软组织损伤4.3+牙齿冠折。现在被鉴定轻伤一级。请各位律师帮帮我,我现在很想知道这个鉴定合适吗?????帮帮我

2019-05-31 14:11: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轻伤以上构成刑事案件,需追究刑事责任。
      鉴定为轻伤后需立案,案件正式进入诉讼程序,各个环节有严格的办案时间期限。公安机关要对嫌疑人传唤到案刑拘,报请检察院批捕;如嫌疑人在逃,要抓捕归案。
    在此期间,轻伤案件可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则由检察院公诉部门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拿到轻伤鉴定证书就无疑拿到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上方宝剑。
  • 鉴定是轻伤,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院批准逮浦后,经法院判决被告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刑事拘留的时间应自执行拘留之日起计算,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间已经很制了其人身自由,应计算在拘留期限内。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其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对符合法定条件,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应在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办理法律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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