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咨询农村承包地确权死亡人员的土地如何确权

土地纠纷
2023-07-26 11: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1、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那么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
    2、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也就是确权给村集体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 法律分析:需要具体情况分析。在土地确权时人已去世的,可以由其家庭成员协商确定户主或者代表人,然后对家庭成员还要全部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五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农村的土地确权需要身份证的复印件,建房用地许可证以及集体用地建设使用证。
    国土部门在收集这些资料时会核查身份的,所以,用去世的人的信息行不通的。
    比如宅基地确权,测绘人员需要挨家挨户去测,要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原来的宅基地证等等资料,然后让你签一堆字。
    农村土地确权一般都是以一个县为最小单位,由县里统一招标,但有可能逐步测量,先测一个乡的做试点,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有问题解决,然后全县推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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