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申请延期开庭,要在开庭前几天可以申请,最短能申请多长时间,最长能申请多长时间,需要什么理由?

2019-05-31 17:11: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但要有合法的理由,同时要得到办案法院的批准。 法院审理期限是指某一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做出裁判的法定期间。为提高诉讼效率,确保司法公正,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一定要严格遵守有关审理期限的规定,在具体适用中注意把握以下几方面: 各类案件的审理期限。
    (1)适用普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不得申请延长,如无法按时审结,应转入普序。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4)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由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
  •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建议住院手术证明》可以证明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符合延期开庭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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