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一朋友承包了我爸的一个活,然后她带了一帮他们那的人一起干,我爸朋友就白了就是个包工头,结果我爸把他们所有人的工资都付给了那个包工头,可钱竟然被包工头用了,然后那些工人要求拿工资,他付不出来。于是那些工人就要求打欠条,并且那些工作要求我爸是债务人,给出的原因是他们一点也不信任那个包工头(那些工人和包工头事一个地方的,并且好几个与包工头是亲戚关系)。因为事情发生再年底,那帮工人留把我爸扣住,逼他写欠条,然后那个包工头也在一旁求我爸给工人们写欠条,然后他写了一张欠条给我爸。现在那帮工人们到我家要钱,我们该不该给?这两张欠条是否有效?

2019-05-31 18:26: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没有金额限制,对方没有按照欠条约定清偿债务,你就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
    1.建议当事人收集诸如借条、欠条、收条等直接证据,假如没有直接证据则收集证人、电话录音以及邮件、短信往来和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然后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因为债权一旦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债务人就享有时效抗辩权,就可以不用清偿债务。
    2.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切实充分,法官就会采信观点、判决胜诉。胜诉之后,如果一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未履行法院的判决,另一方应该尽快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因为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时效,就是判决生效后2年内。
  • 债务人在将欠款还给债权人之后,没有向债权人索要欠条,也没有销毁,那么债权人事后仍然可以依据手上所持有的欠条要求债务人还款,欠条就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证据。此时,如果债务人有证据举证自己已经还款,才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否则,债务人必须再次履行欠条上的还款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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